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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股上市即破發幾乎成了市場常態,對於以申購新股為主要投資方向的理財產品而言,虧損風險加大。
近期,銀行方面開始大幅調整新股申購類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業內人士提醒稱,理財產品投資方向改變,意味著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會大大改變,銀行應及時盡責地向投資者提供風險警示,並給投資者提供贖回的機會;而之前已經購買了該類產品的投資者,更應詳細了解產品新的投資方向,以防資金被套。
文記者方利平
現象:被迫調整投資方向
以往,新股上市首日很少出現破發的情況,打新穩賺不賠,新股申購類理財產品往往以網上新股申購為主要投資方向,在新股上市的頭幾個交易日內便賣出,穩賺一、二級市場的價差。但最近新股在上市首日即頻頻破發,給這些理財產品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為規避風險,一些近期尚在運作的新股申購類產品紛紛調整投資方向。如中信銀行(6.90,0.06,0.88%)的雙盈計劃10號產品,之前的投資報告均顯示,除了2%的資金投資封閉式基金外,96%以上的資產都是以現金的形式存在的,主要是用來打新股的。而最近一期報告顯示,截至12月末,資產組合中現金及其他資產佔比僅為12.95%,而貨幣型基金佔比則高達85%。顯示投資方向已經由新股申購轉為貨幣市場基金。
近日,工行發出通告稱,自2月8日起,調整增強型新股申購人民幣理財產品830003投資對象和贖回費率,投資對象中增加『股權質押融資信托和股權回購信托』,將贖回費率由『持有期小於6個月時,贖回費率為0.2%;持有期大於6個月(含6個月),贖回費率為0%』調整為『持有期小於3個月時,贖回費率為0.1%;持有期>3個月(含3個月),贖回費率為0%』。
注意收益轉變
由於投資方向改變,投資風險也大大改變。投資者要特別注意。如果轉變後的投資方向不是自己需要的,應盡早贖回。
昨日,本報記者在諮詢工行方面的理財專業人士時,該人士表示,一些產品轉向股權質押融資信托和股權回購信托,而股權質押融資信托和股權回購信托,是以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以信托計劃的方式,給一些有潛力的公司發放質押貸款,對方以自身股權進行質押,雙方約定期滿後,要按約定的價格贖回股權,並支付一定的利息。
質押的股權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可以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權。存在的主要風險就是,上市公司的股價大幅下跌,或者未上市公司瀕臨破產時,貸款方違約不贖回股權,投資者的本金可能遭遇風險。不過,一般對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信托來說,會設定一個保護價,如果股價跌破保護價,會要求貸款公司存進保證金;如果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則同時會要求一定的固定資產作抵押。
不過,業內人士表示,對於普通的股權質押融資信托和股權回購信托而言,由於產品的主要風險在於貸款對方的信用,因此了解具體的貸款公司的情況非常重要,產品發行時一般也會向投資者公布資金具體是投向哪家公司。
而中信銀行的雙盈計劃10號產品,由於目前投資重點轉向貨幣基金,這意味著投資收益將有所降低。
事實上,自2008年3月成立以來,由於新股發行市場的變化,該產品投資陷入被動,現金持有比例一直很高,收益也大大低於當初預期。截至去年12月末,該產品淨值僅為1.0288,扣除贖回費用後,投資者幾乎沒有什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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