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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於2月25日公布了最新制定的《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及新修訂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前者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後者則於4月1日就開始實施。
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為新《保險法》實施之後的配套文件,主要是對保險公司整個業務流程都做了詳細的規范,新規定將對防范銷售誤導以及規范理賠起到重要作用。
而《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相比2005年的版本則是嚴格了財險產品在報備和審批之後的執行過程。
另一方面,管理辦法也強調了財險公司總公司對相應產品管理的內控制度。
其中包括對保監會批准的公司法律責任人提高了任職資格,以前允許保險公司采取外聘的方式,現在則要求必須屬於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且在公司內擔任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務;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或者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或者有其他經歷足以證明其具備良好法律專業能力;具備連續三年以上國內保險或者法律從業經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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