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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原本決定參加『2010年四川藝術品春拍』的收藏家劉義(化名),最終決定放棄。他告訴記者,就在前不久的一次拍賣會上,他連續4次舉牌都沒拍下一幅張大千的山水畫,究其原因是遭遇了行業『推手』:競拍價是50萬元,追到90萬元也沒能拍下,拍賣公司僱用的職業『推手』頻頻舉牌,把價格推高了。
如此遭遇,劉義不止親歷而且曾經當過『推手』。他告訴記者,拍賣會上的『天價』拍品不少是他們與買家玩的『追逐游戲』,導致價格步步走高。
[親歷者說]
三步『推』出天價藏品
曾經當過『推手』的劉義將拍賣會的『推價』過程總結為三步驟:低標價——虛叫價——拍回或賣出。
低標價:只為吸引人氣
『為了聚集人氣和獲取傭金,拍賣公司在拍賣會上往往會安排自己公司的人舉牌,保住委托人(賣主)真正的成交底價。』劉義告訴記者,拍賣會為了吸引買家,往往在圖錄上將拍品的競拍價標得很低,首先迷惑買家讓其搞不懂如何跟進價格。比如,一幅書畫名家的畫,圖錄上標的是50萬元,但實際拍賣公司與委托人簽定的價格是110萬元。
虛叫價:『推』出藏品天價
拍賣會上,為拍下一件藏品,常常要經過幾十個回合的價格拉鋸戰,這就是『推手』的虛叫價伎倆。劉義說,『推手』大多是拍賣公司找的職業托兒,有的甚至是委托人自己佯扮競買人參與競價。
一次拍賣會劉義連續拍下一位委托人的多件藏品,按照現場宣布的數字統計,成交額達100多萬元。『實際是90%流拍,因為是被我悉數舉牌拍回的。』劉義透露,在拍賣會前,拍賣公司專門向他交代了『政策』:拍品低開價,然後『推手』舉牌『推』價,達到內定價格後『推手』不再參與競價。
拍回:沒高價就自己買下
『如果沒有出現高價競拍,就由我舉牌拍下這些藏品。』劉義說,拍賣公司與賣方的利益是一致的,東西賣的價錢愈高,拍賣行抽取的傭金也就愈多。
同時,有些名氣不大的藝術家發現拍賣會上的『炒作』是成名和獲利的『捷徑』,於是找『推手』在哄抬自己作品的價格。『前提是藝術家與拍賣公司達成協議,不收取傭金。』
[律師說法]
托拍犯法
針對藝術品拍賣市場的『推手』現象,記者采訪了幾位律師,他們紛紛表示,這種惡意串通競買、進行托標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拍賣法》。
律師王亭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對拍賣人、委托人和競買人都有相關規定:對惡意串通、虛假托拍,如果證據確鑿,可以認定拍賣無效,處以相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吊銷營業執照。』
『不過,由於取證非常難,很多競買人即便發現自己中了圈套,也很難成功維權。』王亭說,其實可以請相關機構對所拍藏品進行價格鑒定,尋找充分的證據為自己維權。
[業內觀點]
設立『門檻』,規范行業
業內人士認為,如今的藝術品拍賣場如同一個『小江湖』,不乏一些或受利益驅動、或受僱於人的『推手』,他們讓真正的買家看不懂拍賣價格,結果影響了拍賣的成交比例。
業內呼吁清正行業風氣,倡導建立拍賣企業誠信審查和考核制度。比如,對從業人員設立『門檻』,采取考試准入、年度信用考核等方式,以提昇執業水平、強化法律意識。『最重要的是要形成責任追究機制,抵制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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