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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產品名目日益繁多,不少理財產品聘請信托、基金、券商等作為投資顧問,在理財產品背後的專業隊伍擴大時,投資者不得不關注理財產品相應費率水漲船高,最終吞噬理財產品到期收益。
隨著銀行理財產品越來越向混合型投資、資產管理的方向轉變,為通過分散投資提昇收益率,凸顯理財產品的資產管理功能,一些銀行理財產品出現了投資多個信托計劃的趨勢,相應的費率上昇不容小覷。某大行本周發行的一款信托投資型產品說明書顯示,該產品收取的總共費用達到1%-1.5%。這一費率水平對於一款扣費前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5%的理財產品已構成不小影響,扣費後客戶實際可獲得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只有3.0%-3.5%。
通常理財產品投資有三種情形,一種是銀行將募集來的理財資金直接投資銀行間市場;二是銀行將募集來的理財資金,全部或一部分委托信托計劃進行投資;三是在通過信托計劃進行投資的同時,聘請券商、基金等專業機構作為投資顧問。據了解,通常第一種情形銀行自行進行投資,理財產品收費只涉及銷售手續費、托管費,部分銀行會收取一定投資管理費;第二種情形將增加信托費支出;第三種情形則還需支付業績報酬給投資顧問,部分銀行參與分成。後兩類理財產品到期時,受托人信托公司通常將變現後的信托財產扣除信托財產應該承擔的信托費用後再交給銀行。而第三類理財產品,涉及一個母信托計劃和多個子信托計劃,無疑提昇理財產品信托費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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