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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時不小心撞到路邊的欄杆,保險公司定損508元,減去絕對免賠額500元,保險公司只賠了8塊錢。拿著8塊錢,車主陳傑(化名)直叫這保險買得憋屈!
陳傑3月份在人保財險公司買了4000元的商業險,4月中旬,陳傑在倒車時撞到路邊的欄杆,車身出現損傷,需要更換一個小零件。往返保險公司幾趟,保險公司定損508元,減去絕對免賠額500元,保險公司通知他只能賠8元錢。
得知這一結果,陳傑很生氣,但還是領了8元錢,陳傑告訴記者, 『不管多少錢,我都要去拿,不然我這保險不是白買了?』
人保財產險工作人員稱,陳傑這樣做太不劃算,來回的路費都不止8元。此外,這次事故還會被算進報案率,來年續保時保費費率還要上浮。
5月11日,家住武昌卓刀泉的胡琪(化名)停車時被撞,損失為700元,按規定,此種情況車主應自行承擔30%的損失,平安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70%,即490元。因490元屬於500元以下的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胡琪一分錢的賠款都拿不到,胡琪質疑,平時事故只是一些小磕小碰,500元以下不賠,買商業險還有什麼意義?
據了解,自去年下半年開始,武漢各家保險公司都推出了絕對免賠額,人保、平安、太平洋(12.42,0.21,1.72%)這幾家保險公司的免賠額均為500元。車主如遇到500元以下的單方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如事故損失超過500元,保險公司只賠償超過500元的那部分。
據悉,早在2004年,一些財險公司就推出過絕對免賠條款。但因擔心丟掉市場份額,在執行中,多數財險公司力推『不計免賠』附加險,絕對免賠規定一度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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