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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15時50分,廣西玉林市博白縣博白鎮桂花村小學霧水嶺教學點在上勞動課時,一面擋土牆倒塌,造成3名學生死亡21名學生受傷。由於學校為學生購買了保險,事故發生後,當地保險公司及時介入理賠,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家長情緒。
然而,一周過去了,兩名死亡學生的家庭並未就理賠額度與當地政府達成共識,甚至陷入賠償『拉鋸戰』。只有一名遇難學生的家長和學校簽訂了合同,願意接受21萬元的賠償額度。死者的母親是霧水嶺教學點的老師。
直到事發半個月後,當地政府纔與遇難學生家庭再次達成協議,每名遇難學生的賠償金額提高到33萬多元,其中21萬元由保險公司承擔,其餘部分由政府部門承擔。
博白鎮二區中心校校長葉華介紹,2008年,根據博白縣統一要求,桂花村小學從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為全校學生購買了校方責任險,每名學生投保額為4.5元。對於發生在校園內、責任在學校方的安全事故,學校可獲得賠償。根據理賠標准,導致學生死亡的安全事故,每名學生最高可獲得21萬元賠償,受傷學生賠償額度不超過21萬元。
『保險公司不得進入校園賣保險,學生大部分都沒買學生平安險。』葉華說,2010年3月,霧水嶺教學點進行了校方責任險的續保。
擋土牆倒塌事故發生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到現場進行了勘察,初步認定每名死亡學生賠償21萬元。
霧水嶺教學點14歲的5年級男孩鄭海鋒在這次事故中不幸遇難,他的父親鄭進付因受打擊過大,也病倒了。鄭進付說:『我是指望兒子養老的,現在孩子在學校死了,我人財兩空,要求政府給我買一份養老保險,提高賠償額度到50萬元。』由於事發過後鄭進付一家過於悲傷,家裡的幾十頭小豬也因缺乏照料全部死了。鄭進付的姐姐說,她希望政府能給鄭進付找一份工作,『掃大街也行,什麼都行,只要是一份正式工作。』她說。
6月2日晚,記者從博白縣教育局了解到,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博白縣政府也作出了一部分賠償,每名遇難學生賠償額度達到33萬多元。然而,鄭進付一家還是沒有簽訂合同。6月9日,鄭進付告訴記者,為了繼續生活,他簽下了合同。
記者采訪了解到,失去孩子的這三戶農民保險意識都很淡薄,均不清楚到底是哪家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李清先說,目前廣西大部分學校在出現安全事故面臨賠償時,采取的都是學校與家長協商的辦法,賠償標准視具體傷害事故和學校性質而定。發生在校內的傷害事故,私立學校由學校舉辦人賠償,公立學校由政府出資賠償,一般參照工傷死亡賠償標准。李清先說,廣西教育部門要求各地學校不准強制學生買保險,但農村家長的保險意識很淡,沒出事時很多不願意買保險,偶爾買了保險的,出事時寧願先找政府都不找保險公司,部分家長還存在『大鬧大得,小鬧小得』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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