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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女性主義說的那麼多,但男人的確應該對家庭做更多的經濟貢獻。
這本來是個完美的夜晚,老婆最近因為工作表現優異而被加薪了,為此我們去吃了慶祝『向億萬富翁又邁進了一步的大餐』,回到家,當打開郵箱時卻發生了令人心驚肉跳的事情。有封郵件是同事發過來的,那是一個闡述關於夫妻收入的合理比例的文章,他覺得這也許對我的理財觀建設有意義。看看他最後的結論:『如果一個男人的工資不到妻子的兩倍,那麼他根本無法給其妻子提供比她單身時更好的物質條件……』我老婆的工資早就超過了我收入的二分之一,通過這次加薪幾乎可以和我平起平坐。後邊還有呢,我的天:『從統計上看,夫妻收入比在2:1的情況下,離婚率最低。』
如果是在紙媒體時代,我可以把有這樣觀點的雜志立刻撕毀,或者拿它去墊桌子腳,但在這個網絡時代,我卻不能屏蔽整個互聯網進行『愚妻政策』,以阻止我老婆的『女性意識覺醒』—這可能就是查理·芒格所說的互聯網是葡萄乾加狗屎中屬於狗屎的那部分—所以我不如來反擊吧。
先看看這個郵件中的計算,它假設一對夫妻,女方月收入是4000元,男方月收入是7000元,然後,夫妻二人每人每月拿30%收入贍養父母,那麼,女方每月的淨收入成了4000-4000×0.3=2800元,男方每月的淨收入成了7000-7000×0.3=4900元,總收入為7700元。
其次,再減掉一部分撫養孩子的收入,撫養孩子的費用是根據一篇《孩子的經濟成本:轉型期的結構變化和優化》:0至16歲孩子的撫養總成本將達到25萬元左右;如估算到子女上高等院校的家庭支出,則高達49萬元;再加上孩子的生病等其他費用,因此估算每月養小孩費用為2500,總收入7700-2500=5200元。
兩個人共有5200元相當於每人只有2600元。因此他得出結論:如果一個收入4000的女人和一個收入7000的男人結婚,她每月的可支配物質條件是2600元。而如果這個女人獨身,她每個月可支配物質條件則是4000-4000×0.3=2800元。僅僅從物質水平看來,她的生活質量不僅沒有提高,反而是下降了。
再粗略計算一下,可以發現,丈夫只有至少收入達到7571.4元,纔能使妻子的支配物質條件達到和婚前一樣的2800元的標准。
應該兩倍於妻子纔合適麼?
這是一個對男性充滿了非分要求的計算,不過幸虧它充滿了漏洞。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計算中的詭計吧—先給這對男女起個名字吧,比如丈夫叫湯姆,妻子叫傑瑞。
比如傑瑞開始假設小孩撫養費用30年要49萬,核算起來,一個小孩平均每月要花費的費用是1300元,而這1300塊錢裡已經包括了小孩的各種費用,而傑瑞這個狡詐的『女性主義』者把費用進行了重復計算—說什麼再加上其他費用,其實其他費用已經包括在這1300塊錢裡了—通過這樣的詭計,養小孩的費用就由1300元變成了每月的2500元。如果按小孩花費1300元來計算,兩人所能支配的每月財富就會變成6400元,這樣傑瑞就會得到3200元,這比她結婚前的2800元已經超出了400元。再計算一下,如果要傑瑞婚前和婚後所享受物質生活相等,只要湯姆掙到5900元—6000元就可以了。看來這個計算中最大的權重都在對撫養小孩的估價問題上,如果傑瑞想加大在家中丈夫的經濟責任,盡可以把撫養孩子的費用提高。
而計算中另一個問題就是假設贍養父母的錢佔收入比例過大,傑瑞把這個比例放大的目的也就是希望這樣的杠杆可以把湯姆的應該收入翹得更高而已。
除此之外,傑瑞的思想方向上也存在著問題,既然男女是平等的,為什麼女性就一定要保持婚前的財務水平呢?就是在傑瑞的計算中,湯姆對撫養小孩的經濟貢獻是2300元,而傑瑞只有200元而已,從這個角度同樣可以有一個令女性驚訝的結論—普通家庭丈夫對孩子的貢獻竟然是妻子的十一倍半!
收入比例應該相等麼?
拋開那個狡詐的女性主義的計算,夫妻收入比例應該相等麼?如果說夫妻組成一個家庭就像組建一個合伙公司,雙方要付出同樣的資本而得到同樣的股份,如果身體也算是資本的一部分,那麼要求夫妻雙方經濟實力相等恐怕也有點不公平。
弗吉尼亞大學的阿瑪麗亞·米勒曾經做過關於懷孕對女性收入影響的調查。她做了三類對照組,分別是,24歲懷孕生小孩和24歲流產的對照組;24歲沒要小孩和24歲不留神生小孩的對照組;以及24歲希望懷孕和24歲正常懷孕的對照組。
米勒得出的結論是,有小孩的女性公司人比沒有小孩的同樣年齡的女性公司人的收入要少10%,其中3%來自於懷孕女性生小孩時未生小孩的女公司人得到的加薪;另外7%來自於沒有小孩的女公司人會有更多的時間加班獲得收入。
美國的生物學家洛賓·貝克的著作《精子戰》中統計了美國《名人錄》中,那些有錢人生男孩的概率要比生女孩大15%;美國總統的孩子裡,男孩要比女孩高50%。洛賓·貝克總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母親在懷孕的時候,如果精神壓力較大,營養水平較低則胚胎就會傾向於發育成女孩,相反則生男孩的可能性就昇高。在東德1990年代產生劇變時,其失業率空前高漲,社會動亂,同時期女孩出生比率也達到了歷史最高點。在動物界很多種類貌似也有類似情況出現,比如說海馬和一些魚類……如果這個問題是真的,那麼男女比率失調就不是件難以解決的問題,只要在大家都看的電視臺裡加一條新聞,『男性又可以納妾了』,生女孩的比率肯定能上昇。
在離婚率調查上也顯示,女孩家庭似乎比男孩家庭更容易離婚,在美國男孩家庭離婚率要比女孩家庭離婚率低5%,在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如墨西哥和哥倫比亞這比率要高得多,而在越南,這一比率達到25%。
也可以說,女孩更可能來自於一個相對貧窮的家庭,父母的離婚風險也更大,這也就意味著女孩不論是在身體上還是財務上都承擔了更大的風險,再加上前邊說過的生小孩造成的收入負效應,女孩有權在家庭組建中少一些財富付出,而得到同等的地位。這個比率根據風險來說,應該在20%至30%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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