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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有關負責人7日表示,禁止保險營銷員個人及其聘用人員隨機撥打電話約訪陌生客戶,或者假借公司電話營銷中心名義電話約訪客戶;各人身險公司應當選擇專用號碼作為電話營銷號碼,應在2011年6月30日前實現一家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僅使用一個電話營銷號碼,進一步規范人身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
保監會明確,保險公司、代理合作機構及營銷員應當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密的相關法規,不得非法獲取、使用或倒賣個人信息資料;保險公司、代理合作機構開展電話營銷,應當建立嚴格的名單使用管控流程,應當使用電話營銷專業技術設備,設置准許撥打的時間,客戶明確拒絕再次接受電話銷售的,錄入禁止撥打名單,不得再次滋擾;保險公司應當制定統一規范的電話營銷用語,並向所在地保監局備案。
此外,還要強化公司管控責任。要求各公司加強對電話營銷和電話約訪行為的管理,建立權責清晰的內控管理體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客戶個人信息泄露,防止其他渠道銷售人員假借保險公司的名義進行電話營銷,由於管控不到位出現誤導、擾民等問題,將從重追究公司的管理責任。(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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