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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原因:主要可能是借款人有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還款能力達不到放款條件、弄虛作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等。而對於二套房貸的個人,也要覈查其個人是否還有貸款未繳納完畢。
開發商原因:一般情況如果開發商存在不具備開發條件、開發商的開發手續不完備或者開發商有嚴重的信用問題或者開發商有重大訴訟影響其償債能力等情形,也會被銀行拒絕申請貸款,因爲此時開發商不具備保證擔保的能力。
政策原因:所謂政策風險,可能是由於金融管理部門出臺新的政策規定,使貸款人出現達不到申請條件,最終被銀行拒絕貸款的情況。但對於如何辨別是哪方原因造成的貸款不予批准的情況,這就需要購房者提交相關證據,以證明不是自己的問題,才能要求返還定金。
提醒:其實購房者無論是簽訂認購合同或者是房屋買賣合同,對於自己的相關利益,一定要在之前和開發商簽訂相關協議,尤其是在購買期房的時候,因爲看不到實體建築,不免會在建成之後出現與開發商之前承諾的條件不符,因此,只要之前將相關承諾寫進合同裏,就會免去之後的很多糾紛問題。另外,在出現糾紛時不要輕言訴訟,一定要先做好充分調查取證並認真研究合同和法律規定,最好向律師諮詢和請教,以獲得專業的法律幫助,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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