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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以下簡稱徵信中心)證實,個人徵信系統的新版信用報告(2011版信用報告)已於2012年8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個人徵信系統的所有接入機構都應查詢新版信用報告並以其爲準。擔心信用卡或貸款逾期負面記錄會伴隨自己終身的市民,可以把心放一放了。
央行徵信中心表示,個人徵信系統的新版信用報告目前運行平穩,個人徵信系統的所有接入機構都應查詢新版信用報告並以其爲準。在舊版個人徵信報告中,逾期記錄只要曾經發生的,就都會顯示。然而,在新版信用報告中,只展示消費者最近五年內的逾期記錄。這意味着,假設個人徵信報告中有今年1月的逾期記錄,將在個人徵信報告記錄裏保留至2017年1月,以此類推。
徵信中心對記者表示,逾期信息的展示期限,由“沒有規定具體期限”到“5年期限”的設定,是參考了《徵信管理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徵信機構對採集的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超過5年,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同時,信用報告中的逾期信息應當設定一定的生命週期,而不是“永久展示在信用報告中”,也是國際慣例。
>>影響
將滿足消費者重建信用需要
業內人士普遍認爲,設定5年期限,對消費者(信息主體)來說意義重大,滿足了消費者重建信用的需要,有利於引導消費者積極積累良好的信用記錄,促進“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的完善。
國開證券宏觀分析師杜徵徵表示,部分市民的逾期記錄是因爲對房 貸還款或者信用卡還款業務不瞭解造成的,並非惡意。如逾期記錄一直伴隨個人徵信,不公平,也易造成“破罐子破摔”。將有效期改爲5年,有利於讓一些此前沒有重視信用記錄的人重視起來,做好信用記錄的積累。
偉嘉安捷企劃部經理吳昊認爲,新做法有兩大好處:一方面,對於不是因惡意違約而產生負面徵信報告的借款人來說,在實際貸款的成數上會有較大的提高,同時貸款利率方面也能享受到相應的優惠條件,比較有利於這部分人利用貸款實現買房 或者其它的融資需求。
另一方面,新操作方式有利於給以往被認定爲“信用不好”的借款人一個“機會”,使其在工作、生活中不至於過於受歧視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