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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參保人一直以最低標準參加養老保險19年,退休時領取待遇偏低一事引發網絡熱議。廣州的退休待遇到底如何?記者昨日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獲悉,如果按照最低標準繳費15年,退休待遇僅1315元/月,剛剛超過廣州目前130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
繳費額和年限與退休待遇直接掛鉤
參保人自身參保的年限、繳費水平與退休待遇直接掛鉤。根據目前我國和廣東及各地市的養老保險政策,均是鼓勵個人根據自己實際工資水平(政策規定在全省在崗職工工資的60%—300%內)據實、按時繳交。
目前,廣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爲3763元/月,這一基數決定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數額跨度爲2257.8—11289元之間。工資低於2257.8元的,按2257.8元繳交,高於11289元的,按11289元繳交。
由於養老保險政策本身的複雜性,廣州目前參保職工被分爲老人、新人等多種。不同種類的參保人,適用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廣州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具體測算了一下不同繳費水平、繳費年限在退休待遇領取上存在的差異。“結果很顯然是繳費水平高(根據工資據實繳交)、繳費年限長的,待遇要遠遠高於繳費低、額度少的參保人。這也是養老保險權利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
以同樣繳費15年爲例,在穗最低配繳費水平退休後的待遇僅1315元,按3763元每月繳費,待遇就提高到了1590元,如果按最高繳費限額繳費,退休待遇則達2934元,爲低配的2倍多。縱向來看,按最低配繳費15年和30年之間的待遇差也有692元。
低配參保損害長遠利益
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出現類似的情況,主要是因爲參保人繳費的相當比例返還到其個人賬戶當中。個人賬戶的多寡將是用來計發基礎養老金的重要依據。年限長、基數高的,其個人賬戶內的總額加利息肯定比年限短、基數低的人多。
現行計發退休待遇辦法中,個人賬戶總額除以對應計發月份的數額形成退休待遇的一個最主要部分。“個人賬戶多寡對退休待遇的影響權重,可能達到甚至超過40%。”
據悉,雖然廣州連續多年來對退休人員待遇進行提升,平均退休待遇已從2007年的1405元增至2614元。低配置退休人員同樣能享受到這一普惠型提升,但在調整時具體到每個人,還是會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進行相應有利的傾斜。
企業或參保繳費者個人選擇低配參保,最終損害的還是參保人將來的利益。
養老異地轉移基本平衡
從2010年起,全國實現了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記者瞭解到,廣州目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爲350萬左右,每年2萬多人轉入,同時有2萬多人轉出,“轉入與轉出基本能保持平衡”,廣州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處長李程表示。
李程表示,外地人來到廣東打工,如果他要在廣東享受待遇要有一個前提,就是說最後參保地是廣東,然後在廣東要參保滿10年,累計加上他在外地的繳費要達到15年,這種條件下才能在廣東領待遇。如果達不到這種條件,就要轉回去。
據悉,全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性職工50歲可以申請,女性管理崗位和專技人員是55歲,另外要交夠15年的養老保險才能計算待遇。(記者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