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網站10日公告,黑龍江保監局對國壽財險哈爾濱中支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通過虛列辦公用品及電腦耗材費用的方式套取資金的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黑龍江保監局責令國壽財險哈爾濱中支公司改正,決定對其給予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康建民對該行爲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黑龍江保監局決定對其給予警告、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