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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印度、菲律賓、孟加拉國等發展中國家開展小額保險的經驗證明,在社會保障體系缺失的農村地區,爲低收入人羣提供簡易人身保險方案的小額人身保險制度,具有較強的市場生命力,是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扶貧工具,可視作社會保障體系的一種有效延伸和補充。
自2008年中國保監會啓動小額保險試點以來,5年內小額保險已經走進了中國農村地區的千家萬戶,眼下正告別試點階段,進入全面推廣階段,並藉助扶貧機構與商保機構的合作紐帶,進一步覆蓋到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羣體、優撫對象及無城鎮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以“小保費”的槓桿作用爲城鄉低收入人羣編織起一張特殊的風險保障網。本報記者採訪業內專家、商保機構和參保人羣,特別推出這組報道。
連日來,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的頻頻發生,又一次敲響風險防範的警鐘。在四川綿陽市,當地市政府已經達成這樣的共識:“與其直接給予救濟,不如購買小額保險,用較小的投入換來較大規模的救災資金,從而更積極地應對風險。”
原來,綿陽所在的四川省是小額人身保險在中國試點的首批省份,迄今走過了5年的試點階段。目前,世界100多個發展中國家將小額人身保險作爲小額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保費低廉、保障適度、保單通俗、覈保簡單、理賠簡便”的突出特點向低收入人羣提供簡易而必要的人身保險方案。
自2008年6月出臺《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後,小額人身保險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農村到城鎮的試點過程。2012年7月,保監會發布《全面推廣小額人身保險方案的通知》,將小額保險銷售地域擴大到全國範圍。2013年,小額人身保險步入全面推廣的新階段,從農村低收入人羣擴大到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羣體、優撫對象以及無城鎮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
扶貧色彩:走向特殊人羣
今年6月,北京市房山區簽發“城鎮低保人羣小額保險第一單”,由財政全額出資爲房山區低保戶及低收入者投保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首次嘗試爲城鎮低保人羣提供小額保險保障。此後不久,中國人壽北京市分公司即接到第一例車禍事故報案,理賠金額達8萬元。
根據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與中國人壽北京市分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當被保險人因火災、洪水、雷擊、觸電、交通事故、失足落水等各種意外傷害情形導致身故、殘疾或Ⅲ度燒傷,每人最高可獲得8萬元保險金,由財政出資爲在區民政局登記備案的低保及低收入人羣投保小額人身保險,以此作爲社會基本保障的有效補充。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不僅有效解決低保弱勢人羣遭遇重大意外後的風險補償問題,還進一步優化了災害防範和救助體系。
在風險面前十分脆弱的低保人羣,成爲政府近年來改善民生的重點關注對象。根據民政部和國家統計局的統計,2012年全國城市享受低保政策的低收入人羣有2142.5萬人,其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在保監會支持下,小額人身保險開始嘗試與國家扶貧機制相結合。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與中國人壽於2011年探索開展“扶貧小額保險”試點,以國務院扶貧辦和財政部試點設立的村級扶貧資金互助社爲平臺,爲互助社員提供小額保障,首個試點定在四川省旺蒼縣,覆蓋全縣90%以上的互助社社員,隨後在河南平頂山市葉縣成功複製。2013年,扶貧小額保險在寧夏再結碩果,將逐步覆蓋寧夏全區1098個互助社、13萬戶貸款家庭及58萬互助社員。
2012年11月,小額保險從農村拓展至城鎮。在江蘇南通,由政府部門出資首次嘗試爲城鎮失獨家庭提供小額保險保障,中國人壽簽發“城鎮優撫對象小額保險第一單”,涵蓋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特定疾病、住院補貼等四類保障。此後,覆蓋人羣進一步拓展至南通市區的殘疾人員。
據悉,中國人壽2013年的一個明確思路,是與扶貧辦、農工辦、優撫機構等單位加強合作,讓小額保險覆蓋到城鎮享受低保待遇的低收入羣體、優撫對象、無城鎮戶籍進城務工人員三類人羣,並嘗試進入漁民、小微企業等新興領域,同時在銷售模式上取得突破。
保本微利:讓農民買得起
財政全額出資的特性,讓小額保險帶有濃厚的公益色彩,而在實踐中,小額保險本質上仍然是商業化的保障手段,面對農村地區的衆多低收入者,試點險企需要爲其設計出“買得起”的保險產品,“保本微利”是試點企業把握的基本原則。
“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民居住分散,保險意識薄弱,支付能力較低,如何使農民願意買、買得起,是我國也是世界小額保險面臨的共同挑戰。”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博士後王東稱。
在試點啓動前期,保監會在中西部8個省區432個行政村進行了抽樣調查,結果顯示,中西部農民沒有購買保險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市場沒有合適的保險產品,如45%的受訪者最擔心家庭成員遭受意外事故,擔心子女教育和家庭成員患病治療的均超過20%,面對這些風險,農村家庭均將保險作爲首選的風險融資渠道,其次是儲蓄。
通過對小額保險目標客戶基本情況、消費習慣、保險需求等多方面展開調查,保監會於2008年6月17日出臺《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方案》,明確了小額保險的試點步驟、產品開發等思路。當年8月,中國人壽在太原率先啓動試點,標誌着小額人身保險在中國正式上路。隨後,太平洋、泰康、新華等壽險公司加入,廣西等9個省區部分縣以下農村地區首批開展這一試點。
據悉,爲降低保險費率,中國人壽針對農村狀況減少了一些不符合農村實際的除外責任,拓寬了保障範圍,主推的農村小額意外傷害保險人均保費在20元左右即獲得萬元保障,同時逐步擴大保險責任範圍。中國人壽相關人員告訴記者:“讓農民購買小額保險,既要像購買柴米油鹽一樣買得起,又能在風險事故發生後起到較好的經濟補償作用,爲開發出便宜實用的產品,試點注重產品的保障性和惠農性,讓價格與農民購買力水平、保額與農民基本保障需求相協調。”
一方面價格便宜、件均保費低,另一方面銷售和服務成本較高,在試點初期的顧慮聲中,保監會出臺了減免監管費等鼓勵性政策。實踐表明,小額保險在擴大覆蓋面的同時初步實現了較穩定的“保本微利”式經營。
共性挑戰:後續扶持不可或缺
統計顯示,小額保險試點五年來覆蓋人數不斷擴大,增長速度超出預期。以中國人壽爲例,2012年承保人數是2008年承保人數(238.3萬人)的11倍,覆蓋人數佔全國農村人口的比例大幅度提升,試點單位由最初的9家省級分公司擴展至36家。
國際勞工組織2012年4月10日發佈的《保護最貧困者:小額保險指南》報告同樣顯示,小額保險覆蓋面正以驚人的速度擴大:2007年全球擁有小額保險的低收入勞動者僅有7800萬人,2009年升至1.35億人,2012年飆升至近5億人,增長近6.5倍。其中,含印度、中國這兩個小額保險巨頭在內的亞洲市場佔據近80%的市場
隨着試點在全國範圍鋪開,小額保險潛藏的困難逐步暴露出來。據中國人壽介紹,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開始顯現,負增長的單位數量有所增多。
實踐表明,農村乃至城鎮小額保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組織協調要求高,需要給予政策、資金上的更多鼓勵和扶持。首先是政府扶持的持續性問題,地方政府對小額保險業務一般進行2-3年的政策及財務支持,後續扶持或許弱化;其次是代理人政策的可持續問題,尤其在全面推廣後,小額保險代理人的相關政策及其綠色通道等扶持措施能否可持續;最後是後臺服務的可持續問題,隨着小額保險客戶數量的劇增,服務半徑擴大,服務壓力隨之增大。
中國人壽相關人員建議,應當明確小額保險分銷渠道如代理人、專銷人員、相關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政策,同時適當放寬保額限定標準,滿足大團單人均保額低於1萬元、相對富裕地區組合投保後人均保額高於10萬元的客觀需求。
“政府支持是小額保險的重要推動力,世界上小額保險發展得好的國家,要麼政府通過小額保險立法來促進和規範小額保險發展,要麼政府長期積極介入。”王東認爲,只有充分依靠政府組織推動和保險公司市場化運作,引導羣衆自願參保,才能更好地推動保險觀念和風險保障進村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