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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
1、從業人員發生工傷後應當到哪些醫療(康復)機構治療工傷或進行工傷康復?
本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爲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上海養志康復醫院、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楊浦區老年醫院、徐彙區中心醫院、第八人民醫院爲本市工傷康復定點機構。
2、工傷醫療和康復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待遇主要有:①全額享受符合國家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和住院服務標準的工傷醫療費用;
②住院治療工傷期間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補助費;經本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人員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未住院期間的食宿費標準爲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費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費用實報實銷;
③全額享受在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定點機構進行住院工傷康復,發生符合國家和本市工傷康復診療規範、工傷康復服務項目規定的工傷康復費用。
參保工傷人員發生的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參保工傷人員發生的上述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在停工留薪期內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可以享受以下待遇:①工傷醫療和康復待遇;②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原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爲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應予以補足;③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4、哪些工傷人員可以享受生活護理費,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人員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按月享受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標準爲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5、工傷人員經複查鑑定傷殘等級提高的,其哪些待遇應作調整?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對工傷人員負傷時肢體或生理受到損傷給予的補償,故複查鑑定傷殘等級提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調整,但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則應按複查鑑定等級進行調整。如致殘1—4級的工傷人員經複查鑑定,等級高於原鑑定等級的,其按月享受的傷殘津貼可自複查鑑定結論作出的次月起調整,原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調整;致殘5—10級的工傷人員複查鑑定的等級提高至4級以上的,原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做調整,但可自複查鑑定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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